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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人:邢德峰  发布时间:2018-04-04   浏览次数:2905

    1.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面向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大国家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环境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环境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良好的批判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和探索环境污染控制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环境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环境管理工作,具有良好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2.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

1)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身心健康。

2)掌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先进的研究方法和熟练的实验技能,使用一门外国语进行交流和文章撰写,具有良好国际视野。

3)具备良好的批判思维、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和探索环境污染控制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环境工程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环境管理工作。

    3.培养方式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博士生导师负责制。可根据培养工作的需要确定副导师和协助指导教师。提倡对同一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成立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对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和博士学位论文中的重要学术问题进行集体讨论。为了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创新人才,鼓励跨学科导师团队指导和跨学科博士课题研究。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向为以下6个:

(1)水污染防控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水化学与环境功能材料

(3)城市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与资源化

(4)大气污染形成机制与防控

(5)区域环境污染防控与生态工程

(6)环境系统模拟预测与规划管理

    4.培养年限

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下,经审批最长可延长至5年。

    5.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总学分要求为不少于14学分,学分分配见表1,其中学位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学位课程为考试课程,选修课程为考查课程。博士生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两学年。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分要求

类 别

学分

备注

学位课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必修

第一外国语(博士)

2

必修

学科核心课(基础理论或学科基础课)

4

学生在表2中选择,超出4学分部分计入选修课成绩。

选修课

学科及跨学科专业课

2

学生在全校硕博士课中自由选择。学科推荐课程见表3

必修环节

综合考评

1

由学院组织,并设定要求

学位论文开题

1

学位论文中期

1

学术活动

1

1. 参加4次学术交流;

2. 1次社会实践活动。

社会实践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目录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课内/实验上机

学分

开课时间

学科

核心课12

EN64001

现代环境化学

32

2

EN64002

现代生物学

32

2

EN64103

传质过程学

32

2

EN64104

现代检测技术

32

2

EN74009

环境界面过程(建设中)

48

3

数学类课程

32

2

注:1.学生可以选择学校数学基础课清单目录中课程或选择其它学院开设的优秀学科基础课作为学生的学位课,选择非数学类外院硕士或博士学位课替代本院课程需要导师申请报学院审批。2. 本校直攻博学生选课不可以与其硕士阶段重复。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选修课程目录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课内/实验上机

学分

开课时间

学科前沿

专题课

EN74001

污水深度净化与资源回收技术

16

1

EN74003

新能源与节能减排技术

16

1

EN74004

环境微生物过程理论与优化技术

16

1

EN74005

现代生物学分析理论与技术

16

1

EN74006

空气污染物行为分析与研究技术

16

1

素质课

EN65101

学术写作

32

2

注: 本校直攻博学生选课不可以与其硕士阶段重复。

  

有关说明:

1)学位课

博士阶段的学位课总学分要求为不少于8学分,包括公共学位课、学科核心课(基础理论课和学科基础课)。

公共学位课为必修课程,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第一外国语(博士)(一般为英语,其他语种修读相应语种课程)。研究生英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可以申请免修,具体免修办法见相关规定。

2)选修课

博士阶段的选修课学分要求为至少2学分,包括学科专业选修课、跨学科专业课、研究方法课、学术写作及规范等,学科可根据培养要求开设各类课程。

博士研究生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在全校的研究生学科核心课和学科专业选修课中选择课程学习,至少获得2学分。

3)补修课程

在为博士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还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博士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补修课程。补修课程记成绩,不计学分。

4)必修环节

1)综合考评,学院根据本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制定博士研究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具体要求。学院在第一学年末要对博士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情况、研究能力和研究潜力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要求见《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的相关要求》。

2)学位论文开题,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一般应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完成论文开题,最迟要在第二学年末完成,论文开题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并提交书面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要求》。

3)学位论文中期,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在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中期,学院应组织考查小组(3~5人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进行全面考查。具体要求见《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

4)学术活动或社会实践,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大型国内学术会议、校内举办的各种学术报告和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至少4次,在中期检查前提交会议票4张和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可以获得1学分。社会实践:参加研究生院认可的有关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获得1学分,具体实践方式参见《研究生社会实践学分实施意见》。

    6.学位论文

1)发表学术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我校对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所在学科的实际情况,在满足学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制定了本一级学科范围内更高的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按学科要求执行,参见学院文件。

2)学位论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具体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基本要求》。

3)预答辩及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切实检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可向所在学科点提出预答辩申请。对预答辩的有关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是对博士生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水平的全面考核,是申请和授予博士学位的重要程序。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及有关要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